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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璧山区教育事业单位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公告

2022-06-30  |  来源: 璧山区人民政府

【导读】2022年璧山区教育事业单位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公告。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备考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金标尺教育获取。

为优化人才结构,加强事业单位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璧山籍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2022年应届毕业的公费师范生(璧山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7月2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7月2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2022年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职员9级以上,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本公告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对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按“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名应聘相应岗位,如被用人单位聘用后,在取得教师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在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时,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有调整的,将通璧山区人民政府网首页(http://www.bishan.gov.cn/)公告公示-招录信息栏中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本次考核招聘实行现场报名,考生于2022年7月2日8:50-9:00在西南大学第八教学楼601教室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诚信、准确填写报考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

2.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现场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及《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如相关证书尚未发放,可提交学校签章的《就业推荐表》。资格查审合格者,进入面试环节。资格查审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五、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面试由区教委、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面试在资格审查结束后进行,面试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包括专业技能面试(模拟上课)和综合面试(结构化面试或专业基本功测试),面试中各测试项目分值均为100分。其中,模拟上课准备时间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课堂教学基本技能和实际工作能力等;结构化面试时间10分钟,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

面试组织工作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面试任一项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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