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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永川区选聘教师30人

2022-06-14  |  来源: 永川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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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大力实施“逐浪奔永”人才集聚工程,打造“近悦远来”的人才强区,全面加强教师队伍人才建设,合理配置教师资源,经研究,现面向区外公开选聘教师。

一、选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选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计划选聘中学教师共30名,其中A类学校21名,B类学校9名。具体选聘学校类别及名额,详见《永川区2022年区外选聘教师岗位一览表》。

三、资格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无不良记录。

2.A类学校具有普通高校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B类学校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3.所学专业与选调岗位学科原则上应一致。如所学专业与报考学科不一致,必须是近两学年度(2020—2021、2021-2022)所任教学科目与选聘岗位学科一致。

4.具有3年及以上教龄;年龄35周岁及以下,其中:取得副高级及以上职称人员、获省(直辖市)级赛课二等奖及以上人员、省(直辖市)级以上骨干教师、名师、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等可放宽到45岁。教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报名前一天。

5.报考人员须为永川区以外的教育事业单位在编在岗正式人员,具有选聘岗位对应的教师任职资格。

6.身体健康,符合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考调。

1.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3.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

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4.永川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5.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

6.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其他条件

1.A类学校: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区县级及以上的教学名师、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等。

2)区县级(含直辖市下属区县)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说课或基本功大赛等学科业务竞赛一等奖及以上的教师(获奖学科需与报考岗位相同或相近,下同);地市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说课或基本功大赛等学科业务竞赛二等奖及以上的教师。

3)获得区县级(党委、政府或教育主管部门)及以上荣誉称号(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班主任等)。

4)全日制研究生学历及相应学位(对国家统招的2017年及以后入学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与全日制研究生作为同等学力对待)。

2.B类学校: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获得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或教研部门组织的现场赛课或基本功竞赛等学科业务竞赛三等奖及以上。

2)指导学生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级教委或教科院颁发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奖项。

3)荣获校级及以上表彰、奖励。

四、考调岗位管理

每个报考者只能报考一个单位的一个岗位,报考者在多个岗位报名的,一经发现,按不诚信处理,取消考调资格,并记入个人档案。无人报考的岗位指标,取消该岗位招聘。区教育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取消岗位的数量,部分或全部调剂到紧缺学校的紧缺学科,经区人力社保局备案同意,调剂情况将在永川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yc.cq.gov.cn/)公示。

选聘报名人员在报名时须提供学校、教育主管部门及人社部门签署同意报考意见(附件2)。考入后按调入学校岗位设置情况重新聘任专业技术职务等级。

五、报名和资格审核

(一)报名时间

2022年6月23日9:00至6月24日18:00

(二)报名地点

永川区教委(永川区文昌路1399号)1号楼三楼31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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