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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重庆三峡学院招聘18人

2022-06-13  |  来源: 重庆人力社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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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单位简介

重庆三峡学院始建于1956年,是三峡库区腹地唯一的一所多科性本科院校,是全国智慧校园建设试点单位、中美应用技术教育“双百计划”成员单位、重庆市教育信息化示范单位、重庆市高校美育改革和发展实验校,重庆市首所倡导“绿色教育理念”、力推“绿色教育产教融合”的本科高校。2013年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为硕士学位授予单位。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8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重庆三峡学院2022年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四、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公告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公告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31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6月1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其中,退役军人报考的,年龄可放宽3周岁。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本公告所要求的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学科(专业)目录(附件2)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详见附件3)审核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一致性。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

(五)特别说明

本公告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 以下”“ 以前”“ 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公告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公告发布之日计算。

五、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进行网上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公告发布之日起至6月24日17时期间,下载填写《报名表》(附件4、5)和《应聘人员信息表》(附件6),将报名表、应聘人员信息表和其他资格初审所需材料扫描件(详见《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7),打包压缩以“报考岗位-姓名”命名发至人事处邮箱rsc@sanxiau.edu.cn,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者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内容,按照要求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并上传电子材料(含照片)并做好报名关键信息记录。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2.初审报考资格。学校根据报考人员在报名表上填报的信息,对照岗位报考要求,进行资格初审,并在报考人员报名后的3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查意见。对符合报考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不合格的,应说明理由。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资格初审结果学校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予以回复。凡符合报考条件者,学校将以电子邮件或电话的方式予以回复确认,并通知参加复审相关事宜。资格初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考试。报名人员应慎重选择报考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人员不能更改报考单位及岗位(如对资格审查结果有疑问,可咨询招聘部门或单位,联系电话见附表)。

3. 网上缴费。资格初审合格后,应聘人员须在领取准考证前缴纳考务费(按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收取,50元/人,保留缴费凭证)。未按规定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4.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认定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应聘人员,退还考务费。

5.打印准考证。报名资格初审合格并缴纳考务费的人员,于7月1日9时-17时期间携带本人身份证、2张一寸免冠近照、考务费缴纳凭证在百安校区科技楼706室领取本人准考证,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准考证如需代领的,需携带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因逾期领取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是公共科目笔试。面试项目包括专业技能测试(试讲、案例答辩、农业科研技能测试等)和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项目详见《一览表》(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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