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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大渡口区教育事业单位定向考核招聘公告

2022-05-11  |  来源: 大渡口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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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备案号KHZP2022017DDK),现面向大渡口区籍2022年应届毕业的教育部公费师范生考核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考核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招聘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考察环节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5月10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5月11日及以后出生,以此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为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的,应当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学位)证书。  

本简章所要求的专业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详见附件2,均简称《专业参考目录》)审核应聘人员专业与岗位要求的一致性。   

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能证明所学课程内容与岗位专业要求一致性较强的,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报名时提供。受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教师招聘岗位要求取得但暂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可持《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或学校出具的符合免试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证明)、在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成绩”,幼儿园、小学、中职教师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并最晚于拟聘公示前(且不晚于2022年7月31日)取得相关资质,否则取消拟聘资格。

本公告正文和附件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参加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报名时间:2022年5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二)报名地点:大渡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渡口区松青路76号阳光花园二期203室)   

(三)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所需材料详见《现场报名所需材料》(附件3)。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审查合格者,在报名地点当场领取《面试通知书》,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   

五、考核

本次考核招聘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一)考核

面试由大渡口区人力社保局、大渡口区教委组织实施。面试具体形式、时间、地点及其他有关信息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以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结构化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新环境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面试分值均为100分,面试时间不少于12分钟。

面试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二)考核总成绩计算   

考核总成绩=面试成绩   

考核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四舍五入后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根据考核总成绩从高到低确定体检人选。若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采取加试结构化面试的方式确定,以加试成绩高者作为体检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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