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重庆事业单位《综合基础知识》法律篇:宪法的地位和特征。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相信很多考生在备考法律时,会有种感觉:我能理解理论,我也会做一些题,但是我却不知道哪些知识点可能成为考点,或者说是怎么进行考查的?这样就会影响到对知识点的全面把握。那么今天就带着大家先整理一下有关宪法的地位和特征的考点,并给大家介绍一下具体是怎样考查的。
事业单位考试中,基本上以客观题呈现:单选、多选、判断。所以我们在学知识点的时候,也需要清楚,这个知识点可能会以什么形式考查,这样在学习理论时,直接转化为了做题的能力。
第一,宪法的地位。其实我们从高中就听过这句话,宪法是母法。那个时候我们可能并不理解,母法是什么意思。放到宪法里面,就是说宪法是我国效力最高的一部法律。其次,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从这一点也能感受出来,宪法很厉害。这个考点在考试中考得不难,单选、判断都有可能出现。所以把握住宪法的最高效力,是我们学习宪法的第一步。
第二,宪法的特征。宪法的特征主要有三个:1、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2、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3、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其中在根本大法这一特征中,又包括三个小特征:宪法的内容最根本、宪法的修改程序非常严格、宪法的效力最高。概括一下就是最高、最根本、最严格。这里是宪法特征考试中最爱考的。所以要求考生牢牢记住,宪法为什么是根本大法,因为有三个原因:最高、最根本、最严格。
第三,此处还有可能出现稍微难一些的考点。所以还需要考生结合三个根本大法的原因,去更深次的看看里面的内涵。
第四,剩下的两个特征:宪法是公民权利的保障书、宪法是民主事实法律化的基本形式。这两个考点在考试中基本没有什么难点,都是靠记忆力的居多,所以大家背下来就可以啦。
最后,总结一下,宪法的特征是考试的重点,也是考生容易出错的点。一定要记住三大特征,更要记住根本大法包含三个小特征以及这三个小特征的内涵。希望今天整理的内容能帮助到各位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