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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江津区教育卫生事业单位赴外招聘133人

2021-12-14  |  来源: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赴外面向2022年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和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赴外公开招聘教育卫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33名,具体岗位条件详见《江津区2021年赴外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2022年应届高校毕业生;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7.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8.符合事业单位人事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高校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含新提拔领导干部的职务试用期);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8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5年12月19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1.2022年应届毕业生按即将获得的最高学历(学位)及对应专业报考,其中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成绩单及其他应聘佐证材料,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招聘条件要求的毕业(学位)证书的,可提供入学证明、各学年成绩单及相应正规翻译资料等佐证材料,且须在2022年7月31日前获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岗位要求的职业(执业)资格证书等须在报名前取得(岗位另有规定的从其要求),其中,相应教师资格证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须于2022年11月31日前取得,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取消聘用资格。

    3.报名人员毕业证书上载明的专业名称应符合本简章招聘岗位所要求的专业。专业资格审核时应对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最新专业目录、高等职业教育最新专业目录以及《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证(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上载明的专业; 专业名称与上述目录中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依据其他佐证材料认定后,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3年以上工作经历,指工作经历满3年;如职员9级以上或以下,均含职员9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指奖学金均不含国家励志奖学金。奖学金的认定,以在最高学历阶段取得为准。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正文和附件所指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2022年应届毕业生(须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人事及学籍档案关系转移到就读高校)以及2021年8月1日至2022年7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归国人员。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赴外招聘各环节时间、地点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及地点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线上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两种报名方式均须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核,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1.线上报名。所有线上报名考生都必须在2021年12月19日9:00至12月23日12:00期间将报名所需材料(附件4)扫描后的电子件投递到指定电子邮箱,邮件标题命名格式为“招聘单位+岗位序号+招聘岗位+姓名”。

    (1)教育类岗位(A类考试类型岗位)报名材料发送到jjqgzjy@163.com。报名咨询电话:江津区教委陈老师(13983491957)。

    (2)卫生类岗位(B类考试类型岗位)报名材料发送到jjqgzws@163.com。报名咨询电话:江津区卫生健康委王老师(13637712428)。

    所有线上报名考生均须带上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附件4)原件和复印件到现场参加资格审查,凡未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2.现场报名及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12月24日9:00-16:00;地点:重庆市北碚区天生路79号产业技术研究院1号楼1楼北碚区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西南大学3号门对面)(暂定)。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审查合格者,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和其他相关要求,携带身份证原件等前往参加考试考核。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报名及资格审查所需材料详见附件4。

    3.现场报名和考试考核当日,所有考生须持48小时内新冠肺炎病毒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或电子均可),且“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显示为绿码,无异常(当日更新),体温查验<37.3℃,且无异常情况的,可入场并参加考试。

    (二)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

    通过资格审核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同意后,可进一步降低开考比例。

  五、考试考核

    参加事业单位考试考核,应自觉配合考务机构执行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报考人员应及时关注报名网站、考试考核现场等公布的疫情防控要求,并遵照执行。若因健康风险和防疫要求无法参加考试考核的,后果由应聘人员承担。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面试方式进行。凡实际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名额数之比达到8:1的,将对此岗位应聘人员进行笔试。

    (一)笔试

    1.笔试岗位及笔试时间、地点等事宜将在重庆市江津区人民政府网人力社保局网页(网址:http://www.jiangjin.gov.cn/bm/qrlsbj_69009/)进入“政务公开>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通知。

    2.笔试分值100分,时间90分钟,教育类岗位(A类考试类型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教育类)》,卫生类岗位(B类考试类型岗位)笔试科目为《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均采用闭卷笔答方式。笔试大纲参照《2021年下半年重庆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共科目和职员岗位专业科目考试大纲》(2021年9月30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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