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重庆执行最新最低工资标准
2024年12月31日,市人力社保局发布《关于发布重庆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通知》明确,从2025年1月1日起,调整重庆最低工资标准。
从具体标准来看,万州区、黔江区、涪陵区、渝中区、大渡口区、江北区、沙坪坝区、九龙坡区、南岸区、北碚区、渝北区、巴南区、长寿区、江津区、合川区、永川区、南川区、綦江区、大足区、璧山区、铜梁区、潼南区、荣昌区、开州区、梁平区、武隆区、两江新区、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全日制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33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3元/小时。
城口县、丰都县、垫江县、忠县、云阳县、奉节县、巫山县、巫溪县、石柱县、秀山县、酉阳县、彭水县全日制职工月最低工资标准为2200元/月,非全日制职工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小时。(来源:新华网-重庆)
二、重庆市委常委会举行会议
2024年12月31日下午,重庆市委常委会举行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共中央政治局民主生活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
会议强调,市委常委同志要带头学习党的创新理论和党章党规党纪,坚持把政治修养摆在党性修养的首位,强化坚决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持之不懈锤炼坚强党性,永葆共产党人政治本色。各级党委(党组)要坚持遵规守纪和担当作为“两手抓”,以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引领干事创业导向,持续提振干部队伍敢闯敢干、敢作敢为的精气神,以实干实绩实效推动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重庆一贯到底。(来源:新华网-重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