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一居民拨打120急救电话后,急救人员上门后拒绝帮忙搬运患者下楼,称搬运患者并非其义务,且由于身体原因无法搬运,需家属自行搬运患者,双方就此起了争执。2月26日,黑河市卫健委工作人员回应称,已关注到此事,急救人员确实没有搬运患者的义务,目前正推进医疗机构担架员配备工作。
急救人员拒绝抬病人上担架,这多少有些颠覆正常人的认知。但遇到这样的事,不宜简单将涉事工作人员停职了事。现场急救人员或许态度有问题,又或许不想担风险,但问题的根源还是在于部分院前急救的人手配置不足。
对于救护车上的人员配置,国家卫计委2013年发布的《院前医疗急救管理办法》做了明确规定,从事院前医疗急救的专业人员包括医师、护士和医疗救护员;医疗救护员可以从事的相关辅助医疗救护工作包括搬运、护送患者等。但现实中,因120救护车人员配备不足,担架员缺失,需要病患家属抬担架引发纠葛,甚至延误病患诊疗的案例各地时有发生。
院前急救争分夺秒关乎患者生命安危,要避免此类事件发生,更好服务患者,我们应该从多个角度进行反思和探讨。
一、加强公众教育和宣传
通过各种渠道,如媒体、社区活动、学校教育等,普及急救知识和常识,使公众了解急救人员在现场的判断和操作是基于患者的具体伤情和现场条件。让公众明白搬运患者并不是所有情况下都必须立即进行的,错误的搬运可能会对患者造成更大的伤害。
二、提高急救人员的沟通能力
急救人员应该具备良好的沟通技巧,能够清晰、耐心地解释自己的判断和行动的原因,以获取患者家属和现场目击者的理解。在与患者家属沟通时,应该保持尊重和耐心,避免使用过于专业或复杂的术语,以免增加误解。
三、组建专业的院前急救担架员队伍
相关部门及医疗机构应加大力度,做好担架员配备、培训工作,建设一支数量充足、业务精湛、分工明确,基本稳定的120急救队伍,为患者提供及时、有效的搬运和救治保障。
四、建立投诉和反馈机制
建立一个有效的投诉和反馈机制,让公众能够对急救服务提出意见和建议。及时回应和处理公众的投诉和反馈,不断改进服务质量和效率。
五、强化急救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定期对急救人员进行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和考核,确保他们具备足够的专业素养和能力来应对各种紧急情况。通过培训,提高急救人员对于现场情况的判断和处理能力,减少因操作不当而引发的争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