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1日,“开国少将何克希被自媒体造谣成叛徒”一案在杭州互联网法院开庭审理,法院当庭判令被告郭某某、何某某、付某某分别在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并赔偿公益损害赔偿金共计15万元,用于何克希英雄烈士等的纪念、缅怀、弘扬及保护等社会公益事项。
革命先烈抛头颅、洒热血,用自己的牺牲奉献换来今天我们的幸福生活。他们的个人形象不容抹黑、英雄事迹不容扭曲、崇高人格不容亵渎。将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作出杰出贡献的开国少将何克希将军的照片用于指代负面形象历史人物,还称其为“叛徒”。这样的行为造成了革命先烈形象受损,伤害了家属感情、误导了公众认知,影响极其恶劣。通过法律途径作出严肃处理,这是捍卫英雄人物个人名誉荣誉的必然要求,也展现了我们这个时代应有的价值坚守和道德底线。
第一,保护了英雄的人身权利。何克希同志作为革命先驱,为争取民族独立和人民解放做出杰出贡献,被授予“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符合英雄烈士所涵盖的保护范畴。三名被告将何克希同志的肖像用于指代负面形象的历史人物,是对何克希同志肖像、名誉、荣誉的严重侮辱、诋毁、贬损和亵渎。
第二,整治了网络的不良风气。对亵渎、污蔑何克希同志名誉的行为依法进行了严肃处理,既说明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又彰显了民心所向,更显示了司法机关依法保护英烈荣誉的坚定决心,对维护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维护英烈名誉不受玷污起到了积极作用。
第三,维护了社会的公共利益。何克希同志的英雄事迹是人民军队誓死捍卫民族独立、人民解放的缩影,为广大人民群众树立了不畏艰辛、不怕困难,为国为民奋斗牺牲的精神指引。三名被告的行为伤害了国民的共同情感和民族精神,也是对英雄事迹所代表的抗战史、解放史的曲解,不利于民族、国家的共同记忆赓续、传承。
一个有希望的民族不能没有英雄。锻造中华民族的脊梁、传承浩然之气,应当从尊崇英雄、捍卫英雄开始,对亵渎污蔑英烈的行为必须零容忍!
第一,强化“硬”打击。相关部门要加强网站平台监管,不断健全完善自媒体行业准入、内容审查、责任追究等机制,完善监测、发现、辟谣、处置全流程工作规范,严厉整治编造传播网络谣言的平台和账号,严肃追究网络谣言发布传播的相关方责任。
第二,加强“软”教育。网络平台要加强对网红主播的普法宣传和教育提醒,引导网络主播自觉抵制谣言,遵纪守法,让更多网络主播的影响力发挥正向作用,为社会传递更多正能量。
第三,形成“新”风尚。全社会要进一步加大有关英烈保护法律的宣传力度,结合党史国史中有关内容,让崇尚英雄、缅怀先烈的社会氛围更加浓厚。
天地英雄气,千秋尚凛然。我们要继承革命先烈的遗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坚持保护英雄烈士的鲜明价值导向,纪念缅怀英雄烈士功绩,弘扬传承英雄烈士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用法治力量捍卫英烈荣光,全面促进网络文明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