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关“花28亿元外包环卫除不净雪,沿街商户不扫雪要处罚”的话题在网上备受关注。据辽宁省本溪市明山区居民反映,本溪市主城区环卫作业以24年28亿元的价格,外包给了“供销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其中就包含除雪服务。然而,当地环卫作业不仅除雪工作开展缓慢,该市明山区还发布通知,要求区内商户在24小时内清除门前积雪,否则将实施处罚。这一强硬态度引起当地居民更多不满。
随着基层治理任务加重,群众服务需求提升,政府承担的公共服务越来越多,压力也越来越大。将道路清洁此类基础性维护工作外包,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减轻政府的治理压力、降低政府治理成本、提升治理水平和行政效率,同时还能充分发挥社会组织的功能,有利于企业和社会组织的发展。
然而,服务外包并不代表着责任外包。服务群众是政府的职责,服务外包只是转移了公共服务的任务,政府从公共服务的提供者转变为公共服务的监督者,仍是公共服务的责任主体。倘若基层单位将服务外包后,就做起了“甩手掌柜”,这非但不能提升公共服务水平,还会导致公共资源的滥用,服务质量和服务效率没有保证,影响政府的公信力,甚至可能会出现贪污腐败,有违法乱纪的风险。
因此,要想让外包真正成为基层工作的助力,基层单位应积极承担起监督和考核外包社会组织的责任。首先,要完善基层政府购买信息服务公开制度,强化对承担外包组织的政府监督和社会监督,确保公共服务外包在阳光下运行;其次,政府应严格外包机构资格审查,完善对社会组织的激励机制,引入正当、充分的竞争,并适时对第三方承接主体的服务效果进行评价;最后,要建立有效的权力制约,用规则和法治来保障社会组织的发展和竞争。
服务外包,是服务方式的创新,不是服务责任的替代。在服务外包过程中,有“放”有“管”,才能让服务外包真正成为基层治理的良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