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关于法院书记员考试面试的基本问题有哪些?为方便广大考生,金标尺为大家收集整理了相关备考资料供大家参考学习。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法检考试网。
【问题一】:调解在化解民事纠纷中发挥了很大的作用,现在有些法院将案件调解率作为法官审判工作考核的指标,你对此怎么看?
【答案】:调解作为一种解决纠纷的方式,由于其自身具有的相互理解、非对抗性的特点、在民事审判活动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尤其是我国目前在社会快速发展,案件数量大量增长的情况下,通过调解等多元化的纠纷解决方式来化解社会矛盾是一种不错的选择。
不过,我们同时也要注意到,调解是具有其自身要求,只有在可以进行调解的情况下法官才可能运用调解的方式,考虑到有些案件的特殊性,比如家庭暴力案件,在很多情况下都是建议不采用调解的方式。法官在审判活动中是否调解是由案件本身的性质和案件双方当事人的意愿决定的。
因此,法院将案件调解率作为法官审判工作考核的指标并不科学,它可能会导致法官为了在工作考核中获得肯定,盲目地进行调解,最终导致该调的调,不该调的也调,结果必然是当事人不服,损害当事人的利益。
【问题二】:请你谈谈人民法院的基本组织结构。
【答案】人民法院的组织结构可以从两个角度来看。第一,从全国法院系统来看,我国实行的四级两审终审制,四级法院分别是最高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和基层法院。最高人民法院是我国所有案件的终审法院,高级人民法院设在省一级,中级人民法院设地级市(或设区的市)一级,基层法院设在区县所在地。除此之外,我国还设有解放军军事法院和海事法院,以及铁路运输法院等专门法院。
第二,从法院系统内部来看,一个法院内部包括审判业务部门和非审判业务部门。审判业务部门包括立案庭、行政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刑事审判庭、审判监督庭和执行庭;非审判业务部门包括行装处、政治处、研究室、司法警察处、纪检监察处和办公室等部门。
【问题三】:单位计划为新进工作人员组织一次为期三个月的培训,请问你认为重点是什么?
我认为这次培训重点有以下几点:第一、培训师的确定。一个好的培训师决定着培训人员最终的学习成果,因此培训师一定是此次培训过程中的重点之一;为了保证此次培训效果,我会请示领导根据我们业务培训的需求从本单位中选出有培训经验的备选同事,通过业务能力测评、之前培训反馈等选出此次业务培训的培训师团队。
第二、培训人员的确定。此次培训为期三个月,因此三个月的培训时间既要保障大家都学有所成又要保障不耽误平时的工作,所以培训人员的确定很关键;我从人事部门获取今年新进的工作人员,在确定了培训时间和地点后通过书面文件、短信、电话等方式告知培训人员。
第三、培训的效果保证。培训最终的目的是为了让新进工作人员学有所成,在工作中发挥自己的价值,所以培训的效果一定是要保证的;我会在培训前和培训师讨论此次培训的流程和考核机制,通过入营测评、中期测验、模拟操作和终级考核对培训人员进行考核,此外成立纪律小组,对此次培训过程人员的出勤进行记录,并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
以上几点就是这次培训过程的重点,我认为只要针对这几点做好、做足,一定能保证此次培训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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