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组织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2015年11月印发的《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的意见》,应当通过建立从政法专业毕业生中招录市县两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的规范便捷机制,畅通政法专业毕业生进入人民法院的渠道,实现政法专业毕业生就业流向与人民法院用人需求的有效衔接。
一是建立符合审判人员职业特点的招录机制。招录市县两级人民法院法官助理,可以纳入省市县乡“四级联考”,也可以结合司法工作特点和实际需求单独命题,单独申报招录计划、单独组织考试和录用。
重庆法检考试一直属于单独招考,一年进行一次。考试科目分别为行测、申论和法律基础知识,总分为300分。重庆法检自16年开始改革,取消法基免考资格。
二是明确招录资格条件。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普通高等学校政法专业毕业;年龄35周岁以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相关资格和条件;招录岗位需要的其他资格和条件。对艰苦边远地区实行政策倾斜。
重庆法院招考要求相对比较严格。以2016年为例,招录总人数为30人,专业要求全部为法学,学历为本科及以上,个别法院还要求A证。
三是严格规范招录程序。招录程序由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办理手续、试用等步骤组成。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会同省级人民法院制定招录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招录岗位、条件和程序。
就这几年招考情况而言,重庆法检考试公平公正,给大家提供了一个平等竞争的平台。
四是建立统一职前培训制度。省级人民法院针对职业特点和岗位需求,按照“统一标准、分系统实施”的原则,统一组织对招录人员进前培训。招录入员经培训合格后,按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办理任职和登记手续。未通过培训考核的人员不予录用。
- 上一篇:2019法考客观题
- 下一篇:注意!面试准备的最佳时机就是现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