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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大足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5人

2021-07-12  |  来源: 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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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重庆书记员考前专训

因审判工作需要,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根据《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人数

招聘聘用制书记员5人

二、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专业能力和职业操守;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四)截止2021年6月30日,取得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五)截止2021年6月30日,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六)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曾被开除公职或被人民法院辞退的;

4.已是重庆市法院系统用人额度内聘用制书记员的;

5.其他不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应本人到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报名时间为2021年7月12日至7月15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报名地点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东楼5楼511办公室。报名人员需自行下载《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审查表》,按照规定格式、内容和要求填写报名信息,于报名时间内持该表和本人身份证、有关学历学位证书等原件进行现场审查,并提交上述证件的复印件1份和近期红底免冠一寸彩色照片4张。工作人员依照资格条件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后通知其考试。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笔试

笔试主要考察法律基础知识、时事政治及文字表达能力,不指定参考用书。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5日内在重庆大足法院微信公众号公布。

笔试时间暂定为2021年7月19日上午9:30,笔试地点暂定在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南楼513会议室。

(三)技能考试

从笔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据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技能考试人员。进入技能考试最后一名人员的笔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全部进入技能考试。技能考试主要考察考生的计算机文字速录能力,试题由大足法院统一命制,考试软件为金山打字通,考试时间10分钟,录入准确率必须达到90%以上方为有效,满分为100分。技能考试测试两次,取成绩高的一次,考试时考生可自带键盘、鼠标及输入法安装文件。

技能考试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四)面试

从技能考试成绩合格人员中,依据考试成绩(考试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考试成绩×50%,满分80分)从高到低顺序,按招聘计划数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最后一名人员的考试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依次以技能考试成绩、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视情况可相应调减招聘计划。面试主要考察考生的逻辑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实行百分制,成绩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面试成绩当日在大足法院张贴公布。

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五)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据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成绩×30%+技能考试成绩×50%+面试成绩×20%)从高到低顺序,按实际招聘人数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进入体检最后一名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则依次以技能考试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人员。总成绩、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人员自行负担。因体检主动放弃或不合格而出现缺额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上述规则依次递补。

(六)政审

体检合格人员列为政审对象。政审考察参照《重庆市各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录用暂行办法》的规定实施,主要审查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一贯现实表现及主要社会关系等情况。

(七)公示

政审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重庆大足法院微信公众号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八)聘用

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被聘用人员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到大足法院报到,与大足法院签订《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劳动合同书》。首次签订合同固定期限为7年。新聘书记员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从用工之日起算。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为书记员;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四、岗位等级和薪酬待遇

聘用制书记员按照《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实行分级管理,根据其工作表现、业务能力和任职年限,岗位等级共分为“三级九档”,由低到高依次为初级3档、2档、1档,中级3档、2档、1档,高级3档、2档、1档,试用期满合格的定为初级3档。

聘用制书记员按照《重庆市法院聘用制书记员薪酬管理办法》享受与其岗位等级相应的工资待遇,实行绩效优先、多劳多得、奖勤罚懒。大足法院依法为聘用制书记员办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工作期间,聘用制书记员享有的其他相关福利待遇按本院有关规定执行。

五、其他事宜

(一)1年内本院聘用制书记员出现缺额的,可在本次招聘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顺序进行补聘。届时,补聘人员不再进行笔试和面试,直接进入体检政审环节,具体按招聘程序第五、第六、第七、第八项执行。

(二)根据新冠疫情常态化防控要求,考生应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个人健康监测及技能考试准备工作,确保顺利参考。疫情期间如遇特殊情况,将视国家与重庆市及大足区相关规定及具体疫情管控情况另行调整,并在重庆大足法院微信公众号及时发布,请考生持续关注。

(三)本公告由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政治部负责解释。

附件: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资格审查表.docx

原标题: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2021年公开招聘聘用制书记员的公告

 

原文链接:https://www.fsthr.com/post/item.html?postID=210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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