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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重庆文理学院面向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章程

2022-04-02  |  来源: 重庆文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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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2年重庆市普通高校“专升本”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关于做好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我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特制订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章程。

一、 招生对象及条件

(一)招生对象

1. 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从重庆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于2022年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2. 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毕业生从重庆应征入伍,于2021年退役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3. 市内普通高校全日制高职(专科)在校生(含高校新生)在外省应征入伍,退役后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于2022年毕业的退役大学生士兵。

(二)资格条件

1. 思想政治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在校期间若受过处分,截至报名时,其处分影响期已过,并已被学校正式书面解除。

2. 学习成绩较好,能顺利完成高职(专科)学业。

3. 身心健康,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招生专业及计划

经市教委核定批准,2022年我校“专升本”计划招收退役大学生士兵74人。具体招生专业、招生计划、对应专科专业、专业类别及学费情况见附件1。

三、综合考核方案

申请我校免试录取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须参加我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综合考核(下称综合考核)。综合考核主要根据专业人才培养要求,结合专业知识、综合素质、外语水平和服役期间表现等情况,进行客观评价,择优录取。

(一)志愿填报

志愿填报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由重庆市教育考试院通知为准。志愿填报须严格遵循我校公布的招生专业、专业类别及本专科专业对应关系等有关规定。

(二)综合考核安排

综合考核时间、考核地点及注意事项将提前在我校门户网站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考生参加综合考核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服役期间立功材料、就读学校出具的思想品德鉴定表(格式不限,必须就读学校党委负责人签字、盖学校党委公章)、专科课程成绩单(学校主管部门盖章)、各类表彰(奖励)证明等材料;相关材料扫描件以“报考专业+姓名+毕业院校”方式命名发提前送到学校指定邮箱,并在规定时间内到我校参加现场考核。

(三)综合考核方式

综合考核采用学校组织考核专家组现场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10分钟/人,同一招收专业原则上采用同一种面试方式,面试过程录音录像。

(四)综合考核内容及形式

1.思想政治素质考察。思想政治素质主要考核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方面,特别注重考查考生的思想作风、道德修养、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的情况,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综合考核

环节一:基本情况介绍(5分钟)。考生需针对以下两方面的内容做5分钟以内的PPT汇报或口头报告:

考生基本情况:专科期间的总体表现情况,包括学习成绩、知识水平和各类获奖情况;

专业能力:包括专科期间专业知识掌握情况、专业技能情况、已取得的学科竞赛成绩等成果、将来的学业发展规划。

环节二:考官提问交流(5分钟)。考官针对环节一考生汇报内容进行提问与交流。

(五)综合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成绩以100分计算,即:综合考核成绩=专业基本情况×20%+专业能力×60%+提问交流表现×20%。

(六)考核加分规则

在部队被评为“四有”优秀士兵的考生,在综合考核成绩基础上加5分。

最终成绩=综合考核成绩+加分成绩。

(七)录取原则

1.在部队荣立三等功及以上,且面试综合考核成绩高于60分的,直接录取;专业剩余招生名额按面试考生最终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2.面试综合考核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确定为面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某专业拟录取名额最后一名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情况时,则录取加分较高的考生。如果加分成绩出现并列(含加0分)的情况,则并列的所有考生均录取。

4.不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

(八)公示与备案

我校将在面试结束后3天内公示拟录取结果,公示内容包括考生姓名、拟报专业、最终成绩、录取结果、学校教务处和纪委举报电话等。录取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备案。

四、收费标准

“专升本”学生的收费标准严格按就读的同年级同类别同本科专业学生的标准执行,具体收费标准根据重庆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

五、学籍管理

(一)2022年9月,学校教务处组织相关学院和部门完成2022年“专升本”学生的报到注册工作。

(二)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批准录取的“专升本”学生,升入2020级本科专业学习,学籍管理与升入专业年级相同。

(三)“专升本”学生不得转专业。其日常管理、毕业待遇等与选拔学校相同年级、专业、性质、类别的学生相同。毕业时符合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相关规定的学生,学校发放国家统一制作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并根据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规定,在学历证书上注明“在我校××专业专科起点本科学习”字样;符合授予学士学位相关规定的学生,学校发放国家统一制作的普通高等学校学士学位证书。

六、保障与监督

(一)学校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工作在学校“专升本”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教务处具体组织实施。

(二)我校将对录取的学生进行入学资格复查,对不具备入学资格的学生,按教育部相关规定处理。

(三)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工作严格执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招生管理的有关规定。招生工作接受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并接受社会监督,确保录取公平、公正、公开。

七、其他注意的问题

(一)我校从未委托个人或中介组织开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有关工作,不举办任何形式的辅导班。

(二)考生参加综合考核时应携带身份证、报名凭证(准考证),进校时需体温测验正常、两码(健康码、行程码)合格、扫场所码、出示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考生车辆及外来车辆禁止入校。请按要求全程佩戴好口罩。

(三)其它未尽事宜请向重庆文理学院教务处咨询,本招生章程由重庆文理学院教务处负责解释。

八、联系方式

地址:重庆市永川区红河大道319号重庆文理学院教务处

邮编:402160

教务处咨询电话:023-49891935

重庆文理学院纪检监察室:023-49891717

附件:重庆文理学院2022年普通高校“专升本”退役大学生士兵分专业选拔计划表.xls

原标题:重庆文理学院2022年退役大学生士兵“专升本”招生章程

原文链接:http://www.cqwu.edu.cn/article_32858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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