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1年重庆公务员考试录用报考指南(2021年修订)。为方便广大考生,金标尺为大家收集整理了2020重庆公务员招录职位表供大家参考学习。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公务员考试网。
第一章 报考政策
一、关于招考对象和报考条件
1.2021年度招考公务员的具体对象是哪些?
(1)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取得学士及以上相应学位的人员;
(2)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且生源地为重庆市的2021年毕业生;
(3)2021年3月31日前,取得国民教育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户籍在重庆市辖区内的人员。
普通高等教育学历是指:全日制普通高校普通专科及以上学历。国民教育学历是指:全日制、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函授等专科及以上学历。
生源地为重庆市的2021年毕业生是指:高考时为重庆户籍且在重庆参加普通高考的2021年普通高校毕业生。
2.哪些人员可以报考?
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5年3月31日至2003年3月31日期间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和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下同)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80年3月31日以后出生);
报考人民警察(含公安人民警察、监狱戒毒人民警察、司法警察)职位的,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90年3月31日至2003年3月31日期间出生),2021年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和报考法医、狱医、所医、队医职位的,年龄放宽到35周岁以下。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具备拟任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3.哪些人员不能报考?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公务员之间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在同一机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职位或者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职位工作,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职务的机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和财务工作。”
4.职位表中其他要求栏目注明“面向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招考”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具体范围是什么?
服务基层项目人员的具体范围包括5类人员:一是参加我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其服务期至少满2年及以上;二是参加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其服务期至少满3年及以上;三是参加我市“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国家项目)服务期满并经考核合格的人员,其服务期至少满2年及以上;四是在招录区(县)具有2年以上事业单位工作经历且历年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在编在岗事业编制人员;五是入伍地或退伍地为本区县的退役士兵。
5.职位表中学历要求为“专科及以上”“本科及以上”“本科学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相应学位”的差别是什么?
“专科及以上”“本科及以上”即要求报考者取得相应的毕业证;而“本科学士及以上”、“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硕士及以上相应学位”,则要求报考者取得相应学历层次的毕业证、学位证,双证齐全。
6.为什么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不能报考?
近年来,我市公开遴选已经逐步制度化、规范化,畅通了基层公务员向上流动的渠道。为此,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公务员录用考试不再面向在职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今年对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有哪些倾斜政策?
根据《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对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采取了适当降低学历要求、放宽专业限制、降低开考比例、单独划定笔试合格分数线等措施,降低进入门槛。同时,允许艰苦边远地区基层职位面向本区县(自治县)户籍和邻近区县(自治县)户籍的人员招考。
8.留学回国人员如何报考公务员?
留学回国人员除提供《重庆市2021年度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以下简称《公告》)和职位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教育部门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学历(学位)认证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负责。报考者可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网站(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学历(学位)认证材料,在现场资格审查时需与其他材料一并交招录机关审核。
9.本次招录中的“2021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是如何界定的?
2021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是指,通过参加全国统一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达到录取要求入学或国家承认的其他方式入学、经省级招办批准录取,入学时将档案关系转到就读学校,并于2021年1月1日至7月31日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教育)学历、学位证书。
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3月31日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的留学回国人员,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2021年度高校应届毕业生报考职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