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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下半年阿坝州公务员(人民警察)考录120人

2020-10-29  |  来源: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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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及省公安厅批准,我州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1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rst.sc.gov.cn,中共阿坝州委组织部网站http://www.abzzg.gov.cn/和阿坝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abazhou.gov.cn发布):

一、招录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录对象

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应届硕士及以下毕业生一般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条件要求的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录用或不予进入下一考录环节,责任由本人自负。

阿坝州公安局(九)、阿坝州公安局(十)职位面向全国招录在阿坝州服役且退役的士官士兵和阿坝州籍退役的士官士兵。

(二)招录范围

“阿坝州常住户口”是指:截至2020年10月30日,在阿坝州落户三周年以上,州外户籍考生在阿坝州院校的集体户口不视为阿坝州户籍。

 “阿坝州生源地”是指: 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入学前(高考)的户籍所在地在阿坝州。

“本省常住户口或生源地”是指:截至2020年10月30日,户籍为四川省(不含大中专院校学生集体户籍)或2021年毕业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大学入学前(高考)的户籍所在地在四川省。

(三)报考条件

报考人员须符合报考公务员的基本条件。报考藏汉双语职位(43017008、43017022)的,需根据职位要求的藏语语种,在进行网络报名前先到指定地点参加藏语口语测试(详见本公告第三条:报名及资格初审),口语测试合格者,方可登录指定网站进行报名。

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思想政治素质好。

2.年龄在18至30周岁(1989年10月30日至2002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0月30日以后出生)。        

报考特警职位的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94年10月30日至2002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

3.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能适应高原气候。

5.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记载学历和专业名称,应分别与拟报职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两栏相符)。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有关回避的规定。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招录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参与、支持、资助民族分裂活动的,参与及支持打、砸、抢、烧等违法活动的,包庇、窝藏、纵容各类违法人员的,捏造、散布破坏社会稳定谣言和虚假信息的,参与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相关的游行、示威、集会、静坐等不法活动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因违法被治安拘留过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5.配偶、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或者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6.现役军人、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7.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

8.在读的非2021年应届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人员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9.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

二、招录名额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录人民警察120名。具体招录机关及招录职位要求的对象、范围、条件详见《阿坝州2020年下半年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职位表》(见附件)。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 2020年10月30日至11月5日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其中: 报考要求藏语口语测试职位的考生,必须先到阿坝州公安局参加藏语口语测试,口语测试合格后,方可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 rst.sc.gov.cn)进行报名。资格审查工作由阿坝州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一)口语测试

1.测试时间:2020年11月2日-3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逾期不再进行藏语口语测试;

2.测试地点及联系电话:

藏语口语测试地点:阿坝州公安局三楼(马尔康市马江街297号)

联系电话:0837-2822895;0837-2825110

3.测试标准和要求:报考者必须能够熟练运用藏语口语进行交流。要求发音清晰、准确,语音、语调正确,语速流畅,表述准确。

4.参加藏语口语测试人员必须携带: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不含过期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第一代居民身份证)、近期免冠2寸彩色照片2张。

5.藏语口语测试合格者,发放藏语口语测试合格通知书。测试合格者方能进行网络报名。

(二)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招警职位表”及相关附件等信息,了解报考职位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完全相符的职位报考。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号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报考1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信息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人员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20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特别是在报考限制专业条件的职位时,所学专业栏必须严格按毕业证上记载的专业名称准确如实填写),同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0号)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并取消报考者考试资格。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10月30日至11月7日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审查。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20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报考信息表》2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

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在工作日的工作时间内拨打“公告”中的政策咨询电话进行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