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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公务员法规定:这些公务员不得辞职!

2019-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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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务员和其他职业其实并没有太大的差别。当你到了一个新的企业,却发现你的工作或者薪资待遇都与你想象中的不符,那大可以辞职走人。但是成为了公务员,就会有几种情况是不能辞职的。按照最新修订的公务员法第86条规定,有4种公务员,并不能想辞职就辞职。

最低服务年限不够的

一般去参加公务员考试,公务员的最低服务年限都是在招生简章上列出的,比如说有些地区的公务员考试就是要求考生考上公务员以后最低服务满五年才能够提出辞职,有的地方是服务满三年。

因为考虑到公务员的工作性质是连续性的,如果想来就来想走就走,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就不能够得到保证。

在涉密职位任职脱密期限不达标

从事涉密职位的公务员手上通常都有国家的秘密资料,在这种情况下,肯定是不能说走就走的。

通常这种公务员如果想要辞职,必须要从涉密职位转到非涉密职位,而且还要经过相应的脱密期限,是非常麻烦的。

如果不这样,很可能就会给国家利益带来风险,若果强行辞职,很可能要吃官司的。

重要工作未结束的

由于有一部分的公务员专业性技能特别强,手上会有很多未完成的任务,承担着很多责任,如果贸然辞职,一定会影响机关工作的衔接,严重的将直接影响机关的运转。

正在接受审计调查或司法程序没有终结

有一些公务员,尤其是领导,离职的时候需要接受审计,在审计工作结束以前,公务员是不能辞职的,如果涉嫌违规,必须要等调查结果出来以后证明该公务员没有违法行为才能被允许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