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2022年垫江县乡镇事业单位定向考核招聘8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事业单位招聘。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垫江县2022年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公开招聘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公开招聘8名乡镇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体招聘单位及招聘名额详见《重庆市垫江县事业单位面向2022年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三支一扶”人员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2年11月3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6年11月4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证书报考,且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进行专业资格审核。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招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参加考试,各报考人员按照“三支一扶”服务期所在单位进行报考。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2021年11月4日上午9:00-12:00。
(三)报名地点: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15办公室。
联系人:徐老师
联系电话:74616156
(四)报名所需资料: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且同时提供复印件一份,如实、准确填写《报名登记表》(报名现场领取),交本人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
五、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面试方式。
1.面试时间:2022年11月5日(星期六)上午9:00。
2.面试地点:垫江县人力社保局5楼会议室。
3.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主要对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逻辑思维、团队意识、职业素养、应变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时间10分钟,成绩当场公布并由考生签字确认。
面试组织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办法》(渝人社发〔2016〕281号)等执行。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取消本次面试资格。本次面试成绩在垫江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cqsdj.gov.cn/)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7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员按照拟招聘岗位名额1:1等额确定。体检由垫江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在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未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者,不再进入本次招聘后续环节。体检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并按规定填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体检表》。除按相关规定应在当场或当天复检并确认体检结果的项目外,用人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岗位主管部门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论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由主管部门会同招聘单位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察办法》,对拟聘人员进行全面考察,考察内容包括政治思想素质、道德品质修养、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日常学习工作情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结束后应据实作出考察结论。考察名单确定后,应当及时通知考察对象本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