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本次计划遴选纪检监察系统公务员10名,考试时间:2019年5月6日,考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和《岗位业务水平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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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重庆市九龙坡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队伍结构,根据《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中组发〔2013〕3号)、《重庆市公开遴选公务员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2〕24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开展九龙坡区2019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公开遴选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遴选纪检监察系统公务员10名,具体岗位详见《九龙坡区2019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情况一览表》(附件1)。
二、公开遴选对象和条件
(一)遴选对象
重庆市辖区内已进行公务员登记备案且在编在岗的正科级及以下公务员。
(二)遴选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实绩突出,清正廉洁。
2.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3年4月25日及以后出生)。
3.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教育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并获得相应学位,专业不限。
4.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5.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的身体条件。
6.具备遴选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其中,相关工作经历可累计计算。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此次遴选:
1.尚在试用期的。
2.按照相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规定服务期限或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3.曾受过党纪政纪处分或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直系亲属为九龙坡区纪委监委在编在岗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等截止时间均为2019年4月25日。
三、公开遴选程序
(一)现场报名
现场报名时间:2019年4月25日至4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
报名地点:九龙坡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科(九龙坡区政府机关大院1号楼3楼)。
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符合条件的岗位报名。报名时须同时提供以下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职位要求的工作经历、政治面貌等证明材料各一份,近期同底1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
2.公务员登记表(带编号)、最新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复印件各一份(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3.加盖单位公章的《九龙坡区2019年上半年公开遴选公务员报名登记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各一份。
本次遴选可委托报名。委托人须持考生亲笔签名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及相关材料报名。
(二)资格审查
遴选机关对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并现场告知审查结果,资格审查合格考生请于2019年5月5日在到九龙坡区委组织部公务员科领取《准考证》。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
(三)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考试和面试考试,均实行100分制。考试总成绩的计算方式为: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各岗位报名人数与遴选名额须达到2:1的比例方可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遴选名额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该遴选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均应达到60分,方可进入下一遴选程序。笔试成绩、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成绩及考试总成绩等信息分别在九龙坡区政府1号楼1楼公示栏和九龙坡党建网“信息公告”栏(http://www.jlpdj.gov.cn/)进行公布。
1. 笔试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笔试时间为5月6日,具体安排如下:
(1)《综合基础知识》科目考试时间为5月6日上午9:00—10:30。《综合基础知识》科目考试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决策分析能力等。
(2)《岗位业务水平测试》科目考试时间为5月6日下午14:00—16:30。《岗位业务水平测试》科目考试除文秘岗位主要测试考生的文字写作能力外,其他岗位主要测试考生的业务办案能力。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包括《综合基础知识》和《岗位业务水平测试》两科,每科分值100分,笔试成绩=《综合基础知识》成绩×40%+《岗位业务水平测试》成绩×60%。报考人员应按《准考证》上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
2.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2: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若进入面试的最后一名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进入下一遴选程序。面试人员面试时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报到或参加面试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四)体检
在报考同一职位面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1:1等额确定参加体检人员。若进入体检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依次按照笔试、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进入体检人选;若仍相同,则加试结构化面试,以加试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参照《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重庆市公务员局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渝人社发〔2017〕46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考生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报考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遴选资格。
(五)考察
遴选机关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德、能、勤、绩、廉、岗位匹配度、政治业务素质等进行全面考察。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上一环节合格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递补人选总成绩并列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笔试成绩也并列的,则同时列为考察人选。
(六)确定拟遴选人员和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遴选人员。拟遴选人员名单分别在九龙坡区政府1号楼1楼公示栏和九龙坡党建网“信息公告”栏(http://www.jlpdj.gov.cn/)进行公布。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无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遴选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转任手续。
(七)其他
本公告由九龙坡区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68789178、68185589
附件:
中共重庆市九龙坡区委组织部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