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重庆公务员 >  报考指导 >  报考指南 > 

省考83人作弊被通报!公考中这些行为都算违纪!

2021-04-21  | 

2021重庆公务员

【导读】省考83人作弊被通报!公考中这些行为都算违纪!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公务员考试网

重庆公务员面试交流群:341600853

2021重庆公务员面试提前学

4月18日,湖南省考笔试成绩发布随之而来的还有一份考试违纪公告73人违纪,10人答案雷同均被判定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公告发布后引发各方网友热议并冲上热搜

 

大家都知道,严重作弊的还会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拘留,并且会记录在公务员诚信档案里,对于以后的考试或者录用都会有很大影响。

那么什么样的行为属于考试违纪呢?小伙伴们记住啦,参加公务员考试,以下这些行为千万不要有~

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由具体组织实施考试的考试机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的处理:

(一)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带入考场且未按要求放在指定位置,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二)未在指定座位参加考试,或者未经工作人员允许擅自离开座位或者考场,经提醒仍不改正的;

(三)经提醒仍不按规定填写(填涂)本人信息的;

(四)将试卷、答题纸、答题卡带出考场,或者故意损毁试卷、答题纸、答题卡的;

(五)在试卷、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以外位置标注本人信息或者其他特殊标记的;

(六)在考试开始信号发出前答题的,或者在考试结束信号发出后继续答题的;

(七)其他应给予当次该科目(场次)考试成绩无效处理的违纪违规行为。

另外,在后期的面试、体检、政审等环节中,如有以下行为,情节严重、影响恶劣者,将会被记录公务员考试诚信档案,记录期为五年或长期。

根据《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

第八条  报考者在考试过程中有下列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之一的,由中央公务员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取消本次考试资格的处理,并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长期记录:

(一)串通作弊或者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二)代替他人或者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

(三)其他情节特别严重、影响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

第十条  报考者在体检过程中隐瞒影响录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有串通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由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并由中央一级招录机关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第十一条  报考者在考察过程中有弄虚作假、隐瞒事实真相或者其他妨碍考察工作正常进行行为的,由负责组织考察的招录机关或者公务员主管部门给予其不予录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由中央一级招录机关或者设区的市级以上公务员主管部门记入公务员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

公务员考试的考纪严厉,是理所应当的。如果考试作弊,抢走的则是他人获得职业跃升的权利。同时,公务员职业是为公众服务的,其职业的特殊性决定了公务员理当是社会诚信标杆。希望考生们在报名、笔试、面试、体检、政审等各个环节中,都必须做到诚信考试,而这也是作为一名公务员所应当具备的基本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