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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渝北区人民医院招聘15人

2021-08-09  |  来源: 渝北就业人才网

【导读】2021年渝北区人民医院招聘15人。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医疗卫生招聘公告。

为加强医院人才队伍建设,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卫生计生系统临时工作人员管理的通知》(渝北卫计【2018】223号)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经区卫生健康委审批,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临时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数量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临时人员15人,其中疼痛科医生1人,药剂科药师5人,药剂科中药师1人,120驾驶员3人,健康管理中心护士4人,口腔科医生1人。具体需求申请表见附件。具体岗位要求详见《渝北区人民医院招聘临时人员岗位一览表》(附件,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 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 符合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5. 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6. 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前一天。

7.考生须在报名时取得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如:执医证、职称证、规培证、培训证等)。

8、服从管理,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相应的业务能力。

(二)其他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的人员,其学历(学位)须在面试前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考试、公示、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根据疫情防控要求,报名人员需持当天行程码并全程佩戴口罩进行报名。

1.报名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1年8月16日-2021年8月17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逾期不再补报。

报名地点:重庆市渝北区人民医院人力资源科(地址:渝北区中央公园北路23号渝北区人民医院5号楼6楼)。

2.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报考者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在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内竞争。报考者根据报考岗位及要求,持《渝北区人民医院招聘临时工作人员报名表》(现场填报)、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打印)和其他报考所需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2张。要求具有相关资格证件的,必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考试合格证明不能替代。

如需委托他人报名,上述所需资料不变,同时出具委托人的委托书(须注明委托事宜、委托双方的身份证号码,并由委托双方签字)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现场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初审合格后,须进行现场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文件规定缴纳笔试费用50元/人,面试费用40元/人,面试费用缴费时间将另行通知)。

4.开考比例: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比例须达到1:2,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处理);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确系单位急需的紧缺岗位,经书面请示区卫生健康委同意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费。

(三)考试考核

1、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若同一岗位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的比例超过1:8,面试前增加笔试或技能操作程序(考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按照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若进入面试最后一名的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人员同时进入面试。

2、结构化面试

结构化面试主要测试考生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适岗能力、职业素养等。面试分值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未达到60分及以上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90分以上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情况。未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弃权。

(三)总成绩计算及公示

笔试或技能操作、结构化面试分值均为100分。考试总成绩=笔试或技能操作成绩×50%+面试成绩×50%;未组织笔试或技能操作的,考核总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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