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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下半年武隆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66人

2020-12-03  |  来源: 市人力社保局

重庆事业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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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课程:事业单位笔试专训

 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66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7.其中面向贫困大学生招聘的岗位,除应符合上述1-6款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具有武隆区户籍(含因高考升学户口已迁到高校的人员),经武隆区扶贫办认定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或经武隆区民政部门认定的城乡低保家庭或经武隆区就业部门认定的城镇零就业家庭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以上学历毕业生。

8.其中面向村(社区)干部、本土人才招聘的岗位,除应符合上述1-6款条件外,还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担任武隆区村(社区)书记、主任3年以上或担任专职干部5年以上的村(社区)干部;

②在武隆区村挂职本土人才或有本土人才任职经历5年以上的村(社区)干部。

上述村(社区)干部、本土人才的任职及任职年限,以区委组织部、区民政局审查确认的依据为准。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工作经历   

本简章所要求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按照“对年对月”计算。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工作的经历,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员、西部志愿者和“特岗教师”等被招募到基层服务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退役士兵在军队服现役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工作经历。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具体认定可结合社保缴纳、劳动(聘用)合同、工作经历证明、银行卡工资流水等凭据。   

(四)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4日,如“35周岁以下”,指未满36周岁,在1984年12月15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五)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本次招聘所有岗位,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报考资格审查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8)进行专业资格审核。专业资格审查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应聘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经负责资格条件审查的单位审核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六)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5周岁以下,均含35周岁。岗位设置上,如管理9级以上,均含管理9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本简章要求各类职业(执业)资格条件,以证书原件或发证机关提供的佐证材料为准,除明确规定外,须在资格审查时提供。

对要求具备护士执业资格的招聘岗位,2019、2020、2021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护士执业资格但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的,可按照“先上岗、再考证”有关规定报考;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时应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执业资格之前主要从事辅助性工作;试用期满未取得相应执业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四、报名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   

报考人员于2020年12月15日9:00至12月17日24:00期间,登录以下网站(网址http://222.178.212.194:4450/wl2020/ ) ,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逾期不再受理。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本次网上报名实行诚信报考,报考人员应仔细对照招聘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并上传电子登记照(照片为jpg格式,20kb以下)。招聘单位不对网上填报信息进行资格审查,只审核电子照片是否符合要求,照片审核通过即视为报名通过,因电子照片审核未通过的,可在2020年12月18日18:00时前进行修改,重新等待审核。报考人员在填报报名信息后1日内登录报名系统查询是否审核通过,审核通过后不能再修改任何报考信息。

2.网上缴费   

报考人员须在2020年12月19日17:00时前进行网上缴费(按市财政、物价部门批准的标准50元/科收取),确认参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缴费确认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3.未达到开考比例人员的处理   

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人数比例须达到3: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由武隆区人力社保局向该岗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4.打印准考证   

报名并缴纳了考务费的报考人员,于2020年12月24日上午9:00时至12月26日早上8:30时登录报名系统(网址:http://222.178.212.194:4450/wl2020/),打印本人笔试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并在考试当天持本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按时到准考证指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因逾期打印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各招聘岗位的最终报名人数、缴费情况一览表将在缴费结束3个工作日内,在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cqwl.gov.cn/)上进行公布。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包括笔试和面试。笔试科目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面试项目为综合面试,各岗位具体考试科目详见《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

(一)笔试   

1.公共科目考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卫生类)》;专业科目考试内容为《管理基础知识》,分值均为100分。各岗位笔试内容详见《岗位情况一览表》(附件1),考试大纲参照《重庆市2020年公开招(选)聘市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试大纲》(2020年6月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发布)内容执行,均采用闭卷笔答方式。

2.笔试时间初定于2020年12月26日(星期六 ),具体时间和考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中有任一科缺考的,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3.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成绩、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资格审查时间等相关信息在笔试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公布,请报考人员登陆重庆市武隆区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cqwl.gov.cn/)自行查询。   

 A类考试类型岗位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照与拟招聘岗位人数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与专业科目笔试成绩之和,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B类考试类型岗位进入资格审查的人员,按照与拟招聘岗位人数3:1比例,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确定。 

若最后一名人选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达不到3:1的,可逐一下调比例至可执行的最大竞争比例(最低应不低于2:1)继续执行后续环节;竞争比例达不到2:1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四舍五入)至竞争比例不低于2:1,招聘名额无法递减的,取消该岗位招聘;其中属急需招聘的紧缺人才的,经武隆区人力社保局报重庆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可进一步降低比例至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