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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下半年秀山自治县事业单位考核招聘2人

2020-12-01  |  来源: 市人力社保局

金标尺职通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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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建设,规范进人行为,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及职数

本次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2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及相关要求详见附件1《秀山自治县2020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岗位情况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人员(具体要求详见《一览表》);

6.具备国家规定的该岗位所需的必要条件。

(二)以下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罚尚未执行完毕或属于刑事案件被告人、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尚未撤销案件、检察机关尚未作出不起诉决定或人民法院尚未宣告无罪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因违反法律法规或单位人事纪律等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国家有关部委联合签署备忘录明确的失信情形人员。

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市内未满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公告中或双方签定的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中约定的最低服务期限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尚未建立人事关系但参加我市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已按程序完成体检或考察的拟聘用人员;秀山自治县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我市公费培养、定向到乡镇教育(医疗卫生)机构就业,未满服务期限或本简章发布之日前未按规定程序解除培养及就业协议的师范(医学)生。

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年龄计算

本简章所要求的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3日,如“30周岁以下”,指未满31周岁,在1989年12月14日及以后出生,依次类推。

(四)毕业(学位)证书及专业

报考人员应凭已取得的毕业(学位)证书报考。在境内高校毕业的报考人员,须在现场报名时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高校毕业的,须在现场报名时出具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

参照国家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普通高校专业目录和《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5年下半年修订)》(附件2)进行专业资格审核。因不同学历层次致使同一专业称谓不一致的,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专业资格审核以毕业证书(不含辅修专业或辅修学位专业相关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为准。报考人员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报毕业专业。

专业名称与《专业参考目录》中专业称谓相似但不完全一致的,经负责专业资格审核的单位认定,可视为符合专业要求。

(五)特别说明

本简章所要求的条件中,所指“以上”“以下”“以前”“以后”均包含本级(数),如30周岁以下,均含30周岁;专技12级以上,均含专技12级,以此类推。

本简章所涉及的时间节点,除明确约定外,均以本简章发布之日计算。

根据疫情防控需要,本次公开招聘各环节时间安排相应调整的,将通过秀山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及时公告,请报考人员关注。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委托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报名应聘并参加考试考核。

(一)报名时间:2020年12月14日至2020年12月15日8:30-12:00,14:30-17:00

(二)报名地点及咨询电话:秀山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综合大楼501室,咨询电话:023-76672106,023-76889225。

(三)现场审核所需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学位证;

3.应聘人员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需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3);

4.秀山自治县2020年下半年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4);

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附件1中要求提供的相关职业(执业)资格等证件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采取现场审核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现场确认应聘人员提供的报名材料与报考资格的相符性。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进入考核环节。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向应聘人员说明原因。考生报名时应诚信、准确、规范填写毕业证书载明的所学专业。

(四)网上缴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合格后,须在2020年12月17日上午9:00至12:00进入“秀山公共缴费平台”微信公众号,搜索相关信息缴费,按照渝价函〔2006〕160号文件规定缴纳考试考务费。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确认者,视为自动放弃。

(五)未达到开考比例情形的处理。实际报名人数与拟招聘岗位名额之比须达到2:1。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名额或取消招聘岗位;其中属急需紧缺人才的,有关情况经市级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可作为紧缺岗位开考。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考人员,退还其考务费。

(六)领取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的报考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及缴费凭证,于2020年12月18日下午14:30—17:00,在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因未领取准考证而影响参加考试的责任,由报考人员自负。

(七)应聘人员处于试用期或最低服务期限内的市内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属于本次招聘对象范围。应聘人员系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需在现场资格审查时出具《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应聘承诺》(附件4),应聘人员不能按期提供或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进入后续环节资格。各岗位报名人数、通过资格审查人数及缴费人数一览表于2020年 12月17日18点前在重庆市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xs.cq.gov.cn/index/)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