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 2020年下半年眉山市公务员(人民警察)考试录用4人。为方便广大考生,金标尺为大家收集整理了相关备考资料供大家参考学习。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重庆公务员考试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公安厅批准,我市公安机关2020年下半年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录对象、范围及报考条件
(一)考录对象和范围
考录对象为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应届硕士及以下毕业生一般应于2021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一般应于2021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职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考录职位面向全国。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30周岁(1989年10月30日—2002年10月3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不超过35周岁(即1984年10月30日及以后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7.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有关回避的规定;
8.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在各级公务员招考中违规违纪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人员;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在职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
6.现役军人;
7.2021年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的非2021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8.受过治安处罚、劳动教养、收容管教或者收容教育的;
9.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人员。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共考录4名。招考单位及名额、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2020年下半年眉山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安机关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5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人事考试”专栏。
资格审查由市委组织部组织实施,市公安局具体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报考者本人负责。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陆报名网站,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相关附件等信息,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选择与自己条件相符的招录职位。报考人员应使用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专业条件主要以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研究生、本科、高职高专专业目录名称为依据(见附件2),目录中没有的专业主要以公告中公布的专业名称为依据,请报考者认真对照选择(低学历专业符合报考条件的,高学历相同专业符合报考同一职位条件)。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20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上传本人近期(近3个月内)免冠正面证件电子照片(jpg格式,20KB以下)。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骗取报名资格的,一经查实,即按《公务员考试录用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查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7日上午8:00期间登陆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查。资格初审和照片审查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并按网络提示打印《2020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报考信息表》两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在工作时间拨打本公告中的咨询电话。
(二)确认缴费
经初审合格且照片审查合格的考生,须于2020年10月30日至2020年11月8日上午8:00登陆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于2020年10月30日至11月6日的工作日到市委组织部公务员二科(地址:眉州大道西一段2号,主西楼12-19办公室)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不方便到现场办理的考生,请拨打联系电话(028-38168528)确认后,通过传真或邮箱传送减免报考费用所需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四川省社会救助实施办法》(四川省人民政府令第286号)规定的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县(市、区)民政部门发放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11-2020年)>的通知》(川委发〔2011〕21号)确定的农村绝对贫困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农村特困家庭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考生,凭有关部门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或民政部门(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减免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职位调整
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之比一般不得低于1:5。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报名网站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者退费。职位调整时间为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6日,职位调整的有关情况将及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和眉山人事考试网(http://www.msrsks.com.cn)上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资格初审通过和照片质量合格并成功完成了确认缴费的报考人员,请务必于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4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