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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下半年四川省作家协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2人

2021-10-25  |  来源: 四川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导读】2021下半年四川省作家协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2人,报名时间:2021年11月3日至11月7日。四川省作家协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2021下半年四川省作家协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更多招考资讯,备考干货,笔试资料,辅导课程,时政资料欢迎关注金标尺教育获取。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四川省作家协会(以下简称省作协)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补充到当代文坛杂志社和四川省作家协会网络文学中心2个直属事业单位工作。现将公开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由省作协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下同]“人事考试”专栏和四川作家网[sczjw.net.cn,下同]上发布)

一、招聘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单位地址

主要职能

当代文坛杂志社

公益二类事业单位

四川省成都市红星路二段85号

编辑、出版、发行《当代文坛》杂志,开展当代文学理论批评研究,培养文学编辑人才,发掘、推介优秀评论家。

四川省作家协会

网络文学中心

公益一类

事业单位

四川省成都市红星路二段85号

广泛团结网络文学作家和网络文学工作者;开展网络文学理论和网络作家、作品研究;建设、运营四川作家网;组织面向社会的网络文学公共服务和志愿服务;开展网络作家职业道德建设和权益保障工作等。

二、招聘对象、范围及基本条件

(一)招聘的对象和范围

面向全国招聘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并完全符合《四川省作家协会直属事业单位2021年12月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含表注,以下简称《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相关岗位条件要求和本公告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基本条件

1.报考者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体检合格,能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

3)具备本公告具体招聘岗位要求的条件和资格(详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所载学历和所获专业名称,应与拟报考岗位的“学历”和“专业条件要求”两栏分别相符。

4)委培、定向毕业生,须征得原委培、定向单位同意。

特别提示:不符报考条件者,请勿报考,否则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2.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和《四川省直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应当回避的。

6)尚处于试用期内的新录用公务员。

7)按照《关于加快推进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的意见》规定,由人民法院通过司法程序认定的失信被执行人;其他政策法规明确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失信人员。

8)法律法规等规定的其他不能报考事业单位的情形。

三、公开招聘单位和名额

本次招聘均在事业单位经批准设置的岗位内招聘,招聘名额为2名,其中,当代文坛杂志社1名,四川省作家协会网络文学中心1名,具体岗位见《岗位和条件要求一览表》。

四、报名和网上缴费

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仅采用网络报名方式进行,不组织现场报名。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报名时间为2021年11月3日10:00至11月7日18:00。

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须知。报考者登陆报名网站后,请认真阅读本公告,详细了解招聘对象、范围、条件以及有关政策规定和有关注意事项等,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完全符合报考条件的一个岗位报名,每个报考者在本批次省属事业单位公招中限报一个岗位。

本次公招我会不进行网上资格审查,考生在报名前对本公告内容有不清楚的,可拨打本公告后所列“网上报名咨询电话”向招聘单位或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咨询。报考者最终是否符合所报岗位条件要求由省作协负责的面试资格审查、考核中的复核和省作协人事部审核确认的结果最终确定。

在招聘的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报考条件、弄虚作假、违反回避制度等,报考或聘用资格一律无效,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根据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要求,本次招聘可能会调整考试日程,调整情况将提前在本公告发布网站予以发布,请报考人员随时关注变化情况并做好相应安排。

2.填报信息。符合条件的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如实、准确填写《2021年12月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考信息表》(以下简称《报考信息表》)的各项内容,以便招聘单位了解报考者基本情况,但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

3.上传相片。报考者须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考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不使用该工具将无法正常上传照片。如遇照片上传技术问题,可咨询028-86740101。报名照片将用于准考证、考场座次表等,请上传时慎重选用。

(二)网上缴费

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须及时按网络提示进行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于2021年11月8日18:00截止。按照四川省发改委、四川省财政厅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笔试1科缴费50元。通过网络报名且上传相片质量合格的报考者未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报考。

(三)岗位调整

招聘岗位的报考人数与招聘名额之比未达到本公告规定的笔试开考比例的,由省作协取消该招聘岗位。取消的情况,由省作协11月15日在招聘公告发布网站向社会公布。报考者所缴费用于2021年11月26日前,通过互联网自动退回到报名时缴费的银行卡账户。

(四)打印报名表

上传相片合格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应及时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按网络提示打印《报考信息表》二份,供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五)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的报考者,凭身份证号、姓名,于11月29日至12月3日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在打印准考证前,报考者必须在网上签订人事考试诚信承诺书。在考试当天,报考者须持本人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包括二代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含照片>,不含过期身份证、一代身份证、身份证复印件等其他证件、证明)按准考证指定的时间和考场参加笔试。未打印准考证或未按要求签订诚信承诺书,以及相关证件不符合规定要求而影响考试的,责任由报考者自负。

五、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综合淘汰的考试方式进行。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按照《四川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工作试行办法》(川人发〔2006〕9号)、《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细则(试行)》(川人发〔2006〕3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的通知》(川人办发〔2009〕457号)等要求,结合招聘单位实际,笔试开考比例为有效报考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人数之比不低于3:1。

考试总成绩按以下原则计算:

笔试总成绩(含政策性加分,下同)=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政策性加分

考试总成绩=笔试总成绩×40%+面试成绩×60%。

(一)笔试

1.笔试科目。为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满分为100分,笔试地点在成都市。

2.笔试范围。公共科目笔试《综合知识》的考试范围详见人社厅2014年9月28日修订发布的《四川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综合知识)笔试复习大纲》(请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政策法规”条目查阅或下载)。

3.笔试时间和地点。定于2021年12月4日举行,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缺考笔试科目或笔试成绩为0分的报考者,视为自动放弃,取消报考资格。

4.笔试成绩公布。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于2021年12月21日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四川作家网发布,报考者请自行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本人笔试原始成绩。对公共科目笔试成绩显示缺考、零分等特殊情况有疑问的报考者,可于2021年12月21日至22日24:00登陆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申请核查本人公共科目笔试原始成绩,逾期不再受理,核查结果由省人事考试中心于2021年12月27日前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事考试”专栏公布。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及岗位排名由省作协于2022年1月7日前在发布本公告的网站发布。

5.政策性加分。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按《关于大学生村(社区)干部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享受加分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川组通〔2010〕4号)规定加分;退役大学生士兵按《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基层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大学生同等待遇问题的通知》(川人社办发〔2012〕406号)和《关于退役大学生士兵报考事业单位享受有关加分政策答复意见的通知》(川人社函〔2018〕318号)规定加分;“三支一扶”及“特岗教师”人员按《关于实施第四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川人社发〔2021〕19号)规定加分;“西部志愿者”人员按《关于推动四川省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服务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川青联发〔2021〕28号)规定加分。

申请加分的报考者,务必于2021年12月27日前在工作时间将以下材料交省作协人事部尹衡同志(地址:成都市锦江区红星路二段85号,联系电话:028-86751768),以便审查。

1.申请加分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特岗教师计划”人员和大学生村(社区)干部,需提供服务所在地县以上团委(或人社局、教育局)出具的证明、考核材料、服务合同(协议)和服务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2.申请加分的退役大学生士兵,需提供本人有效的《退出现役证》《优秀士兵证》《优秀士官证》《优秀义务兵证》《优秀学员证》等有关奖励证书(证章)和专科及以上毕业证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材料不齐备、非原件或逾期未按要求提交材料的,不予受理、责任自负。经审查符合条件的由省作协按公告和有关政策规定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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