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警察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规定,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四川省公安厅、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2021年下半年资阳市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本公告同时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rst.sc.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首页“人事考试”专栏发布):
一、招考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考对象: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不含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应届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其中,2022年高校应届硕士以下毕业生应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22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其他人员应当在面试资格审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有关证书的,不予进入下一步考录环节或不予录用,责任由本人自负。
(二)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年龄在18—30周岁(1990年10月14日—2003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职)和报考法医职位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0月14日至2003年10月14日期间出生);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身体条件按照《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82号)和《公安机关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人社部发〔2011〕48号)执行;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其中,报考者本人有效毕业证记载学历和专业,应与拟报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两栏分别相符;
7.符合招录职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三)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在公务员招考中违纪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5.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6.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被辞退未满五年的;
7.在职的(含试用期内)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机关(单位)工作人员;
8.现役军人;
9.在读的非2022年高校应届毕业生;
10.其他原因不适合从事人民警察工作的;
11.具有法律规定不得录用为公务员(人民警察)的其他情形人员。
报考者不得报考录用后即构成公务员法第七十四条所列情形的职位,也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员担任领导成员的用人单位的职位。
二、招录单位及名额
本次我市招录名额共8名,其中资阳市公安局1名,资阳市公安局临空经济区分局2名,资阳市公安局雁江区分局1名,安岳县公安局2名,乐至县公安局2名。招录职位要求的具体对象、范围、条件见《2021年下半年资阳市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人民警察)职位情况表》。
三、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考试报名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进行。网络报名时间为2021年10月14日至10月20日上午8:00,报名网站为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资格审查工作由资阳市公安局负责。资格审查工作贯穿公招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报考者有不符合职位要求情形的,均可取消其报考或录用资格。
报名及资格初审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网络报名
1.选择职位。报考人员登录报名网站,认真阅读“公告”、“公招职位情况表”等,了解招考职位所规定的范围、对象、条件、报名程序、有关政策规定和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根据自身的实际,选择与自身条件完全相符的职位报考。报考人员应使用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并且只能选择一个部门(单位)中的一个职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填报信息。报考者按网络提示要求通过注册,真实、准确填写《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的各项内容,同时下载照片审核处理工具(在《报名信息表》上传照片处下载)进行照片处理,并按网络提示上传照片。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3.查询资格初审结果。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10月14日至10月21日上午8:00期间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合格者,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按网络提示打印《2021年下半年四川省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参公人员)报名信息表》2份,供资格审查时使用。资格初审不合格的,可于报名时间截止前改报其他职位。考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尽早报名,避免资格初审不合格错失改报其他职位的机会。考生对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和其他内容有疑问的,可按照《公告》中的咨询电话向相关部门(单位)咨询。
(二)确认缴费
资格初审合格的考生,须于10月14日至10月22日上午8:00前登录到报名网站进行确认缴费(按照川发改价格〔2017〕472号文件规定,《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专业科目》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50元,心理素质测试每人80元)。网络报名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确认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确认缴费的具体程序按网络提示进行。
下列考生通过资格初审后,请于10月14日至10月21日的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到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培训考试中心(地址:资阳市市级机关集中办公区2号楼2楼0201办公室,咨询电话:028—26110985)递交减免笔试考务费申请材料,经审核确认后办理减免手续:
1.享受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农村家庭考生,凭其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2.脱贫户家庭考生,凭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学校学生处出具的原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特殊困难证明;
3.父母双亡、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且生活十分困难家庭的考生凭民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父亲或母亲烈士证明、父亲或母亲一级伤残军人证明,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父母双亡证明。
(三)职位调整
招录名额与确认缴费人数之比达到1:5方可开考,网络安全技术等人才紧缺职位可放宽到1:3。在报名缴费工作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或无人报考的职位,由市委组织部根据报名情况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录用计划并公告。被取消录用计划的职位,由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向该职位已缴费的报考人员退费或由市委组织部征得考生同意后将其调整到符合报考条件的本市公安机关其他职位。职位调整情况将在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和资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http://srsj.ziyang.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公告。
(四)打印准考证
完成确认缴费(含减免费用)的报考人员,请于2021年11月15日至 11月19日登录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http://rst.sc.gov.cn/)首页“人事考试”专栏打印本人准考证(使用A4纸打印,黑白、彩色均可,保证字迹、照片清晰)。逾期不打印准考证而影响考试的一切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及资格审查
考试分为笔试、心理素质测试、面试和体能测评。考试总成绩按满分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占总成绩60%,面试成绩占总成绩40%。
心理素质测试和体能测评不计算分值,实行合格制。
(一)笔试
1.笔试科目:警务技术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和《申论》,各占笔试成绩的50%;执法勤务类职位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和《专业科目》,各占笔试成绩的40%、30%、30%。
2.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1年11月20日至21日(星期六、星期日),各科具体笔试时间及地点详见本人准考证。
报考人员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凭准考证和本人第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不含身份证复印件)进入考场参加考试,两证不全者不得参加考试。
3.笔试加分:
(1)被授予全国公安系统一级或二级英雄模范称号、革命烈士、在执行任务中因公牺牲、因战或因公致残被评为六级及以上伤残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3分;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民警的子女,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
(2)荣立个人一等功的公安警察院校毕业生,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2分。
(3)“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灾中表现突出的人员,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国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合之后加1.5分,受到市(州)、县(市、区)党委、政府和省级机关、市(州)机关表彰的,笔试各科成绩折之后加1分。